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分类: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下花园区早在商、周时为冀州地,战国时为燕国疆土,秦汉属幽州上谷郡。据《辽史》记载,下花园因辽萧太后、辽圣宗耶律隆绪时期建上、中、下三个花园而得名。下花园区位于东经115°16’、北纬40°29’,在张家口市东南部,隶属张家口市。2012年辖花园乡、辛庄子乡、定方水乡、段家堡乡4个乡,2012年总面积315平方公里,总人口67648人。在商、周时期这里便出现了早期村落,进入到秦汉时期,随着铁器农耕业的快速发展,农业人口的急剧膨胀,统治阶级基于强化地方统治的需要,在这里正式建制设县,是为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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